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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传销行为的六个新变化及打击对策
 
[来源:巢湖市工商局 作者:徐凤林] [ 责任编辑:程 红   时间:2009-06-24 08:48:39]
    

 

 

 

今年以来,巢湖市居巢区工商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百日打传”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捣毁传销窝点5个,遣返传销人员200余人,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蔓延的势头。

一、当前传销行为的新变化

随着有关部门打击传销力度的加大,传销组织也在不断“改头换面”,其自我防范和抗打击的意识和手段也随之不断翻新和变化。与以往相比,近年来的传销活动呈现六个新变化:

一是传销聚会上课时间上的新变化。众所周知,传销组织一个很重要的迷惑人的地方,就是对参加传销的人员进行“洗脑”,而“洗脑”是通过传销组织给传销人员上课培训来实现的。在工商部门过去查处的传销案中,传销活动上课培训时间一般是上午800---11:00,其时间和执法部门的正常上班时间一致。但近年来,传销组织则在上课的时间上做起了文章,将时间改在早晨600---730,待到执法部门上班时,他们早已培训结束,课停人散,很难被发现,使得执法部门在正常上班时间的检查变成无矢之的,而此时传销人员则开始了所谓的放风时间,开始打电话发展下线了。

二是传销窝点活动场所上的新变化。从打传实际来看,传销活动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活动场所的变化上。以往传销组织常将传销点设在城区的酒店、写字楼等高档场所,培训上课的地点设在宽敞的会议室内,其容量大,场面大,易于迷惑人。由于交通便利,执法部门易于快速到达,堵截传销人员也相对容易。经过了多次打击,传销组织将目光瞄上了城市的待拆迁房、老宿舍区、城郊村落等交通不便的地方。这些地方一般人员较少,鲜有人对其出租屋进行管理过问,其不便的交通,有效地拖延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时间和速度,给传销人员的迅速逃离提供了时间。613日,有关部门在巢湖市居巢区丁岗村的一次打击传销行动就是如此,传销组织选择了凤凰山街道丁岗村一楼房作为传销点,该村位于天河小区右侧,要到达传销窝点,必须要下车步行5分钟左右才能到达,就是这5分钟,该传销窝点的传销人员在“站岗放哨”人员的及时通知下,迅速逃离,只剩下1名正在洗澡的传销人员被现场抓获,窝点被捣毁。

三是自我防范意识和手段上的新变化。近年来,为最大限度地规避和逃脱执法部门的打击,传销组织在对其窝点的防范上,其侦查与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往往采取“站岗放哨”和保持通信联系的方式进行窝点保护。其站岗放哨包括三种形式:一为多位站岗,即按其租住地有几条道路能够到达,他们就在几条道路口各设一岗,进行放哨;二为远距离站岗,一般在距离租住地100米外设岗;这些站岗人员一旦发现有执法车辆或是着制服的执法人员,就会立即打电话通报情况,及时疏散窝点的传销人员,自己则若无其事溜走,甚至在旁观察,及时通报其看到的检查情况。三为长时间站岗,站岗时间长达深夜2点,这个岗是为了防止其内部一些所谓的“意志不坚定”的人,防止他们逃脱而设的。丁岗村的传销人员能在几分钟内迅速逃离,就是他们在必须下车步行的地方设了一岗哨,其“岗哨”看到大批执法人员下车,立刻电话通知的。

四是传销人员组成结构上的新变化。近年来,传销组织的组成人员越来越带有明显的亲缘性、地域性特点。传销组织在对传销人员的洗脑中灌输“人脉就是钱脉,钱脉就是命脉”、“让最亲的人与你一道成为百万富翁”的思想,使得误入传销组织,不明真相,沉迷在发财美梦中的人员将自己的亲人一个个拉进传销组织,深陷魔窟而不自知,兀自做着发财的春秋大梦。因为都是亲人骗亲人,所以他们基本上来自于一个地方。今年初,工商部门捣毁的一起传销中,就有河南一家4口深陷传销魔窟,这家先是儿子被别人骗来,儿子被洗脑后,将自己的母亲骗来,母亲将丈夫骗来,丈夫将自己的弟弟骗来,被骗来的弟弟发现他们是误入传销组织后,却难以脱身。

五是传销人员年龄和文化特征上的新变化。近年来,参与传销的人员渐趋低龄化、低文化的特点。从近年来的打传实际来看,参与传销的人员年龄结构偏低,文化程度低,这部分人经验少,易相信别人,识骗能力差,有一夜暴富的思想,加之传销组织的上课洗脑很有一套,很容易就会让这些小青年上当受骗。如他们常宣讲的口号“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从一个穷光蛋到一个百万富翁,仅仅需要一年的时间”等,极易使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热血沸腾,以为找到了发财的捷径而趋之若鹜。

六是传销组织套取钱财手段上的新变化。通过近年来被查处的传销案件来看,传销组织往往采取三步曲——“JQK”的方式进行套取钱财。“J”就是“勾”,先把人勾来,一般当有传销人员以包工程、开超市、高薪等借口,成功了发展下线,在下线人员到达时,传销组织就会派人接站,对到达人员住宾馆,下饭馆,热情款待,这就是“Q”,即将人圈住,让其充分相信朋友或亲人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随即就开始“K”了,就是卡住要钱,不超过三天,传销组织就会以各种借口拿走来人的一切值钱物品,扣留身份证,控制其人身自由,让其上课洗脑,逼其拿钱,发展下线。不给钱,不发展下线,绝不可能放人走,放风时,都始终有两三人跟梢,防止借机逃脱。

二、打击传销的几点建议

面对传销行为的上述新变化,有关部门应当以变应变,积极应对:

一是广泛宣传传销的社会危害性。在今年“打传百日”行动期间,巢湖市居巢区工商局共印发打击传销宣传单、通告、小卡片3000份,散发、张贴于各街道、居委会、社区、乡镇及居民小区的楼梯口,宣传传销的危害性以及打击传销的社会意义,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广大社会群众监督举报。今年居巢区工商局打击的5次传销活动中,4起是通过社会匿名举报,1起是误入传销组织的受骗人员在看到宣传后,历经艰难逃脱传销组织,主动到执法部门举报查获的。

二是充分发挥宣传、公安、街道居委会等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宣传部门要加大社会宣传攻势;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再就业培训、岗前培训、家政培训等就业培训开展打传宣传工作,提高对传销的防范意识;电信等部门要通过电信信息平台,发布打击传销,宣传传销社会危害性信息,提醒群众关心身边人、身边事,提高打击传销的自主意识。工商、公安部门要建立传销人员基本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尤其要将传销人员基本信息与身份证显示的居住地公安部门通报掌握,对多次参与到传销组织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教育;要建立各市、各区之间打传信息通道,及时通报打传信息,打传新动向;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传销人员的救助工作,简化手续,及时让无钱又想回家的传销人员安全回家。

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管理。工商、公安以及街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通过过细的管理工作,对群众举报的传销窝点进行蹲点,便装侦查,了解掌握传销租住地房屋信息、人员规模、上课活动规律,为稳准狠的打击工作做好前期准备;要加强对通过对房屋主人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和政策,从传销组织的落脚地下手,让其无根可依,失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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